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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2018-1-31 发布时间: 2018-02-01 字体: [][ ][ ]

  1月31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咸辉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宁夏人民会堂国徽高悬、红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庄严肃穆。上午11时20分,宣誓仪式开始。石泰峰和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及秘书长徐力群走到宣誓台前向宪法宣誓。

  石泰峰作为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右手举拳,高声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接着,咸辉领誓,新当选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超超、马顺清、王和山、刘可为、许尔锋、马汉成、杨培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许传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集体向宪法宣誓。

  宣誓铿锵有力,承诺掷地有声,彰显了宣誓人履职尽责的使命和担当。会场内响起阵阵热烈掌声。(记者 李东梅 马晓芳 尚陵彬)

技术编辑: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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